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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 宋欣妤胜诉(二)[1/2页]

晨光应知我爱你 王智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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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案件审理在d市,开庭前宋欣妤匆匆赶到d,提前检查开庭所需要的资料是否带齐了。
      到了开庭那天,宋欣妤,被害人的女儿,还有其他被害人的律师和亲属,早早到了,等在车里,没有进中院。因为来了很多媒体记者以及热心的围观群众。法院门前围满了人。
      为了保护当事人和律师的安全,法院派法警带着宋欣妤一行人,悄悄从另外的门进入。
      开庭准备完成后,进入了法庭调查环节,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。这个过程进行的异常激烈。杀人犯母子花费巨额资金聘请了新的律师。在梳理案件事实的过程中,杀人犯母子,不是沉默,就是说自己不记得,要么就把所有责任退给他的父亲。整个质证的环节进行的异常艰难,由于宋欣妤和其他律师,都准备了数量惊人的证据,所以仅仅是这个过程就占用了很长事假。
      在法庭辩论阶段,公诉人和杀人犯母子的诉讼代理人唇枪舌剑,你来我往。公诉人认为被告是故意杀人罪,请求判处被告人死刑。被告的律师坚持被告人是正当防卫,应该无罪释放。
     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,公诉人掌握了大量的证据。而被告人的律师,则认为,被告人被关在办公室里是无可争议的,他有权正当防卫。
      在被告陈述的时候,被告也坚持认为自己无罪。
      法官宣布休庭,由合议庭进行评议,案件择日宣判。
      在等判决结果的过程中,受害者家属倍受煎熬,他们想给自己死去和重伤的亲人,讨一个公道。
      宋欣妤知道杀人犯大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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